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债权人会议通知
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5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5)京01破申6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思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管理顾问。2025年6月2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5)京01破28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李建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管理顾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使用钉钉平台,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现管理人通知如下:
1.巨思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8月5日9时30分召开;
2.请于接收通知后管理顾问,下载钉钉APP,添加管理人钉钉号:18310201781,添加时,请债权人将本人钉钉名称更改为:“债权人姓名/名称+(代理人姓名,如有)+巨思特公司债权人”的形式,后由管理人添加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钉钉群;
3.如参会代理人员有变动管理顾问,请重新邮寄授权手续;
为保证巨思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有序召开,烦请各位债权人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提前添加、进群,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询问管理顾问。若逾期未联系管理人,未能参加债权人会议导致权利受损,债权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管理顾问!
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3日
附:
1. 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曾先生:13683168739;李女士:15201032526;
2. 管理人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 开 人:北京巨思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